宁德的这起士地出让金诈骗案,谁是幕后操纵者?
2020-12-15 14: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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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 白宁德市蕉城区副区长)

   10月11日,:笔者在网上发表的《事发福建宁德!以合作协议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两村被骗走1个多亿士地出让金》一文中,披露了宁德市六都人林峰,在得知市里同意安排天山路南侧、陈普路东侧属于蕉城区漳湾镇兰田村与下凡村预留地的一宗地块进行挂牌出让(宁规函【2015】481号文),利用障眼法,以盛闽公司的名义,与上述两村村委会各签订了一份所谓《关于促进预留地挂牌出让的合作协议》。通过“空手套白狼” 的手法,不费吹灰之力赚了一个多亿“佣金”。

    
              案涉土地

    文章发表后,蕉城区政府很快来电反馈( 0593-2827276),称何必良区长(书记调走,该区由他党政一肩挑)高度重视,现区里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但两个月已经过去了,进展似乎慢了些。因《事发……》一文言犹未尽,笔者总感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并期望这些补充文字,对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这起重大诈骗案,有所帮助。

    笔者认为,上述两个村的村委会与盛闽公司签订的所谓《关于促进预留地挂牌出让的合作协议》,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换句话说,两村的预留地挂牌出让,根本用不着盛闽公司横插一脚。

    首先,土地挂牌出让是政府行为,已知2015年11月24日,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已作出宁规函(2015)481号文件,同意安排兰田村与下凡村游澳自然村的约32.8亩预留地进行挂牌出让,剩下的只是打听打听该宗地块什么时候挂牌出让,或者催促催促该宗地块早点挂牌出让。这是村委会的本职工作,且镇政府还有驻村干部,这也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其次,协议里说是预留地挂牌出让,需要一大笔钱,包括减挂钩指标费用每亩47万元、耕占平衡指标费用每亩25万元、失地农民保险费用每亩3万元等税费,因为村里没钱,所以才找盛闽公司投资。这更是狗屁不通的理由。哪有政府要卖村民的预留地,还要村民先掏出一大笔钱的道理?事实上,上述费用通常都是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扣回。其实,这次兰田村与下凡村游澳自然村预留地的挂牌出让,也是这么做的。

     再者,上述两个村的村集体组织也根本不缺钱。如兰田村预留地挂牌出让报批手续费用120万,盛闽公司是从下凡村村委会帐户出帐的,而以下却是这几年兰田村村委会帐户余额:2016年24359837.49元;2017年29698663.02元;2018年18704672.41元;2019年42377483.43元。

    由此可知,这是一起彻头彻尾典型的诈骗案,而 所谓《关于促进预留地挂牌出让的合作协议》,全是建立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基础上,且不难看出是“官”商勾结、恶意串通的变相利益输送。

    
    

     以兰田村村委会与盛闽公司签订的那份协议为例, 根据盛闽公司在法庭上的陈述,该协议其与兰田村委会在2017年11月5日就已达成,正式生效于2017年11月29日,但《入户征求意见确认书》的签名却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说明“入户征求意见”只是走过场。且《入户征求意见确认书》同样称:鉴于 “该宗地块进行挂牌出让前需由涉地村民自行出资办理衣转用和建设用地及土地挂牌出让报批手续,以及缴纳相关减挂钩指标费用每亩47万元、耕占平衡指标费用每亩25万元、失地农民保险费用每亩3万元等税费” ,在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兰田村委会更是进一步阐释:上述费用“经初步测算要1千多万元,由于村民及村集体缺少资金”所以,万不得已才找盛闽公司合作。

    协议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涉案土地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协议才有效,实际上,涉案土地的兰田村大部分村民对所签订的协议,除了被骗,都是持反对意见。涉案土地的兰田村村民提供的材料还显示,很多签名或伪造或虚构。原来统计入户签字涉地户代表计183户,但兰田村委会提供给宁德中院的证据签字涉地户代表居然有223户,比如村民吴祖年、陈振义、吴细俤 等村民早已去世,却能死而复生在《入户征求意见确认书》上签名。  对这起诈骗案的过程,以及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笔者在“事发福建宁德……”一文中,已经陈述与分析过的,就不再赘述。

    “诈骗”时时刻刻都会有,可宁德发生的这起“诈骗”农民土地出让金达上亿的事件,在中国却是绝无仅有!本案之所以一路绿灯,明显是有计划有组织借“合法”之名进行诈骗,没有各监管部门的配合,犯罪利益输送就很难行成。因此,在这里不能不提到一个关键人物——蕉城区副区长、漳湾镇党委书记巫白。

    笔者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原因说简单也不简单,说复杂也不复杂。上述两个村的村委会与盛闽公司所谓《关于促进预留地挂牌出让的合作协议》,是在巫白任蕉城区漳湾镇党委书记时签订的。该宗地块于2019年7月4日挂牌。2019年1月,巫白2019年1月被提拔为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同时兼任漳湾镇党委书记。村委会对外签这样的协议,是要经过乡镇审查备案的;兰田村委会与盛闽公司为协议打官司,兰田村委会却把多笔款项计1900万打到盛闽公司的帐户上,这是现行犯罪。兰田村委会的帐户是由漳湾镇代管的,监管却如同虚设。
    

                 兰田村两委、兰田村老人会、涉地村民代表会议纪要

因兰田村涉地村民认为该协议严重损害村民利益,且村两委成员腐败严重,集体上访不断。2019年11月17日下午3时,巫白以蕉城区副区长、漳湾镇党委书记巫白的身份,召集兰田村两委、兰田村老人会、涉地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当时还有公安机关的人员参加,在由他主持的这次会议上,巫白承诺,对村干腐败线索,将提交镇委及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同时指示兰田村委会委托律师发函,通知盛闽公司解除与盛闽公司的合作协议。并对协议涉地的村民进行威胁恐吓,声称“派出所要密切关注兰田村近期的非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问题,对借机鼓动群众寻衅滋事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一年多过去了,兰田村的腐败问题没有查处,这起“官”商勾结、恶意串通的变相利益输送的诈骗案,只要是正常人都能轻易作出判断,本来要经侦部门立案处理,却被巫白别有用心地导入民事诉讼程序,虽然,兰田村委会与盛闽公司还在为协议有效还是无效在法院打官司,但这只是做给外人看的。他们能签下这种突破人性底线的协议,相对于涉地村民来说,他们就是利益的共同方,协议中的条款,都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你叫法院怎么判?当然,法院依据法律是可以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的,可巫白的上级都不敢查处,当地法院敢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力度前所未有,官场腐败虽不能一朝一夕根除,但像本案这样,官商勾结连一块遮羞布都不要,诈骗若干个村农民巨额土地出让金的案例,还是让所有的人都感到非常震惊!因此,笔者有理由相信: 本案中,无论是巫白还是林峰,即便躲得了初一,也躲不了十五!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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